2017年12月4日,桂林供电局积极参加桂林市2017年度“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在桂林市中心广场开展普法宣传及法律咨询活动。
“家中如果有孩童,请不要让小孩将手指头插入插座插孔中,不然会有什么后果?”
“触电!”
“《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办法》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2012年1月1日。”
普法工作人员搭起红色大展架、摆出大音响、拿着麦克风与前来围观的市民开展有奖问答,展台前熙熙攘攘挤满了一大群人,好不热闹。
市民们手里拿着有奖问答知识点,现学现用,热情高涨。
“供电局有创意,发的礼品上还有普法知识点,又有趣又实用。”
“这样的活动要是多开展点就好了,下次我要叫我们家其他人一起来!”
“听说待会还有法律咨询服务,我们再等等看。”
据悉,广西2017年度“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在南宁设立主会场,在桂林、梧州、百色、北海设立分会场举行宪法宣传活动;桂林供电局积极作为,主动与桂林市普法办联系,在当天的活动中开展法律知识有奖问答及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在参展的40多家单位中脱颖而出,获得了领导的肯定及群众的一致好评。
活动当天共发放普法资料2000多份,接受咨询20余次,活动人数逾百人。此外,除了在12月4日当天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桂林供电局及其所辖县级企业还将在12月下旬之前陆续开展“进乡村、进学校、进景区”系列活动,履行央企责任,在全社会营造“知法于心 守法于行”的良好氛围。(桂林供电局 俞肃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