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桂林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绩效考评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通知》(市绩办发【2017】6号)的要求,针对社会公众评议提出的 “对在办理继承权时,户口本上已经能证明关系了,当时还要到当地住的社区居委会开证明,觉得没有必要,希望在办理时户口上有写着证明就可以了,简化办事程序”,“多到基层一线进行指导工作,加强司法行政各项业务的培训”的意见和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组织,精心谋划,扎实做好相关法律及规定的宣传,纠正其错误的看法,下基层进行业务指导和有关干部教育培训方面的整改落实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总结如下。

  1. 整改工作完成情况

(一)对“在办理继承权时,户口本上已经能证明关系了,当时还要到当地住的社区居委会开证明,觉得没有必要,希望在办理时户口上有写着证明就可以了,简化办事程序”的整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继承公证的基本要求是,需要提供全部法律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信息。中国公证协会“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 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办理继承公证,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下列材料—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这就是继承公证需要达到的充分的条件,没有这个条件,继承公证是办理不了的,所以有关亲属关系的证明,是办理公证所需要的,公证处要求基层组织提供证明材料是有法律依据的。因此这项整改意见是因群众对相关法律及规定不熟悉所导致的误解,我局督促窗口单位多向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宣传相关法律及规定,纠正其错误的看法。

(二)对多下基层进行业务指导的整改情况

今年5-6月,市局共派出6个督查组对各县、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纪律、队伍建设、司法所建设等多方面进行了全面督查。7月,局班子成员带领分管科室下基层一线调研指导工作。其中,分管基层工作的陈桂生副局长对阳朔、龙胜、荔浦和资源重点旅游县的旅调委的工作进行了指导; 8 -9月期间,领导带班下县区开展“大检查、大摸排、大调研”活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八一”建军节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分管法制宣传的谭建平党组对龙胜、全州和灌阳的法制宣传示范点的工作进行指导。10月,局班子成员到各县(区)指导公证改革;10月10日,蒋海波局长等局领导指导了在全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处突应急演练工作;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陈桂生副局长和陆军副调研员对全市各县(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执法大检查;蒋海波局长和陈桂生副局长对阳朔的旅调委进行工作指导;蒋海波局长到恭城指导法律援助工作;分管法制宣传谭建平党组对龙胜普法示范点工作进展方面进行指导; 10月底进行的律师协会换届大会,蒋海波局长等局领导均到现场进行工作指导。

(三)对业务培训的整改情况

1、提前谋划,制定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根据2017年度全市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年初将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时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同时,要求各有关业务科室严格按照局党组会议的部署要求,认真做好本科室业务培训的谋划、组织和实施,并将有关计划及时报政治部备案。

2、突出重点,着力抓好政治业务培训。按照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需要,由政治部牵头,结合专题学习教育实际,研究制定《2017年度全局政治业务学习计划》,并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基层工作科、法律援助工作科、法制科等相关业务科室立足岗位职能,结合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需要,有针对性的举办业务培训,优化知识结构,拓展视野,着力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目前,各项工作按照《市司法局2017年度业务培训计划安排表》上的时间节点有序开展。

3、加大力度,积极开展外出高校集中培训。针对基层干部业务不够精、处理矛盾问题办法举措不够多等问题,局党组结合当前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实际,坚持“送出去”与“请进来”同步推进,积极与国内知名高校联合开展集中轮训,邀请高校法律专家、教授为广大干部授课讲解,答疑解惑,促使基层干部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服务意识,激发了干事活力,凝聚了干事创业的强大正能量。2017年7月组织司法行政干部90人到复旦大学为期一周的脱产培训。

桂林市司法局

2017.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