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自治区司法厅“五好”司法所复核小组、自治区司法厅基层工作处调研员黄江波等一行4人对我县葡萄司法所创建“五好司法所”进行复核。桂林市司法局副局长陈桂生等人陪同。
此次复核工作的内容是以“组织建设好”、“队伍建设好”、“作用发挥好”、“所务管理好”和“物质保障好”等为复查标准。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提问题、现场查看台账资料、实地查看办公场地等方式对阳朔县司法局申报的葡萄司法所创建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复核工作。
对葡萄司法所正在进行的高标准的司法所业务用房立面改造和所务管理、队伍建设上取得的成绩,检查组领导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也对相关档案资料的归整及完善提出了意见建议。
县司法局表示将按照自治区级“五好司法所”的创建标准对全县9个乡镇司法所办公用房基础色调、标识标牌、外观形象、内部陈设、台账资料等进行系统规范和整饰改造;司法所办公场所门外统一悬挂司法行政徽、司法所标牌、工作时间标牌,室内公开明示各项工作制度、服务承诺内容以及工作人员照片、姓名、职务和工作职责等内容。市局领导表示如果阳朔几个司法所都达到“五好所”的标准,明年司法所建设的现场会将在阳朔召开。
今后,我县将通过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提高司法所工作水平,树立司法行政系统的良好形象,以实际行动贯彻十九大精神。
葡萄司法所蒋灵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