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司法局办公室文件
市司办〔2017〕21号
关于转发《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证执业
指导案例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临桂区司法局:
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证执业指导案例的通知〉的通知》,现将《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证执业指导案例的通知》(司办通〔2017〕97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所辖公证处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证执业指导案例的通知》(司办通〔2017〕97号)
桂林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31日
抄送:局领导,局办公室,公证管理科,桂林公证处
桂林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