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司法局文件
市司办〔2017〕19 号
关于利用国家扶贫日进一步做好“精准发力
爱心帮扶法律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
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
10月17日是我国第4个扶贫日,也是第25个国际消除贫困日。自治区司法厅要求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在扶贫日开展“精准发力 爱心帮扶 法律服务 打赢脱贫攻坚战”活动,市局决定在10月17日集中组织开展一次法律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开展此次活动,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小康路上一个
都不能掉队”的要求,围绕实现“两个建成”目标,以10月17日国家扶贫日为契机,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绝不能让群众因打不起官司而返贫、致贫,绝不能让特殊人群贫困户因得不到法律服务而返贫、致贫,共享公共法律服务成果,不断巩固平安桂林、法治桂林和美丽桂林建设成果。各县区司法局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刻认识做好精准脱贫攻坚法律服务的重要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心,努力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贡献司法行政正能量。
二、主要活动
根据《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的“精准发力 爱心帮扶 法律服务 打赢脱贫攻坚战”活动方案》(桂司通〔2017〕55号)的有关要求,对照“7个100%”的工作目标,认真履行职责,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各县区司法局在10月17日(可根据实际择日)集中组织贫困村法律顾问和司法行政人员现场提供法律服务,解答群众法律疑惑,开展法律宣传讲座。
(二)开展一次监狱服刑人员、戒毒人员、社区服刑人员贫困户走访帮扶工作。
(三)各县区司法局可根据当地实际,立足扶贫日,开展多种多样的具有地方特色的法律服务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各县区司法局要根据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开展此次活动,制定具体的活动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做好汇总统计工作,做到每一事项都有档案、有台账、有照片、有记录。
(二)广泛动员,做好宣传。各县区司法局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扶贫日系列活动。要加强宣传策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扶贫日宣传报道,提升司法行政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知名度。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县区司法局要对扶贫日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7年10月24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的总结材料、图片报市局政治部。
邮箱:sfjzzb2818041@163.com
联系人:蒋利枝 联系电话:0773-2818041,15676390030
桂林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