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桂林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推进网上办事打造“网上政府”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为方便群众办理司法行政政务服务事项,我局在桂林普法网上开通了“行政审批系统”,增加了政务服务事项网上预申请预审核功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审批系统”可受理本局14项公共服务事项,分别是:
(一)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
(二)律师执业(变更)审查转报;
(三)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设立及变更、注销、登记审查转报;
(四)公证机构负责人(含变更负责人)核准;
(五)公证机构设立审核转报;
(六)公证机构变更审核转报;
(七)公证员执业审核转报;
(八)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审核转报;
(九)公证员免职审核转报;
(十)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执业、变更、延续和注销登记初审转报;
(十一)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转报;
(十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变更备案;
(十三)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十四)法律援助审查。
二、申请人可选择在网上预申请,也可选择向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局服务窗口直接申请。
三、网上预申请办理流程:
(一)进入“桂林市司法局行政审批系统”,根据需申请的业务,选择相应选项。
(二)确认申请后,填写并提交申请人基本信息。
(三)下载相关表格及材料,填写完毕后上传全部申请材料的电子文档。
(四)司法局工作人员后台审核后,通过电子邮件向申请人反馈审核情况。
(五)申请人需要对申请材料进行补充完善的,应当通过“桂林市司法局行政审批系统”继续提交。补充材料可以多次提交,直到符合要求。
(六)电子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即可向办理该业务的科室提交纸质材料进行申请。
特此公告。
桂林市司法局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