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社区矫正执法和监管水平,及时了解各基层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实施,严防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2015年7月28日,桂林市司法局专门成立检查组,对龙胜各族自治县三门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三门司法所的工作汇报,全面了解现阶段社区矫正开展情况,重点对“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关机”、“停机”、“人机分离”情况、执法协作、社区服务、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制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现场提问抽查。

  检查组对三门司法所的工作予以肯定,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对该所社区矫正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在“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中准确划分服刑人员的活动区域,全面输入服刑人员基本信息,全盘掌控社区服刑人员动态。二是严格落实请假制度,规范使用考勤系统。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外出请假审批制度,及时在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备案。三是严厉惩处违规对象,正确使用处罚措施。要严厉处罚随意关停机、人机分离、定位手机呼叫转移、未经请假审批擅自外出、不按规定参加社区公益劳动与教育培训等违规服刑人员,及时上报《社区矫正人员警告审批表》,强化对违规服刑人员的处罚。四是规范制作矫正档案,加强矫正基础工作。矫正档案是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的重要依据,必须认真对待,规范制作,做到月度材料在当月完成,突出矫正档案的原始性、真实性、动态性和规范性。

  通过此次执法检查,进一步促进了三门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矫正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矫正质量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执法能力有较大提升,为今后该所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夯实了基础。(龙胜  黄传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