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世益等22名同志实习期满考核公告?xml:namespace>
(桂林市律师协会,2014.11.28)
实习律师韦世益,男,实习证号20041205110061,自2012年5月25日起至2013年5月24日止在广西中园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中园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桂林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梁毅,男,实习证号20041208110077,自2012年8月8日起至2013年8月7日止在广西明辩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明辩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桂林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黄智川,男,实习证号20041305110019,自2013年5月27日起至2014年5月26日止在广西五和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五和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桂林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黄敏,男,实习证号20041204110019,自2012年4月13日起至2013年4月12日止在广西君美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君美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桂林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田丽君,女,实习证号20041204210017,自2012年4月10日起至2013年4月9日止在广西中远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中远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桂林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吕宏科,男,实习证号20041305110020,自2013年5月27日起至2014年5月26日止在广西五和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五和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桂林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李俊,男,实习证号20041305110012,自2013年5月27日起至2014年5月26日止在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桂林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陈睿昕,女,实习证号20041305210028,自2013年5月27日起至2014年5月26日止在广西立横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立横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桂林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肖立峰,男,实习证号20041007110070,自2010年7月26日起至2011年7月25日止在广西诚瑞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诚瑞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桂林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刘静波,男,实习证号20041206120066,自2012年6月8日起至2013年6月7日止在广西五和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五和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桂林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邓昊宇,男,实习证号20041306110030,自2013年6月9日起至2014年6月8日止在广西独秀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独秀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桂林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莫雅平,男,实习证号20041305110004,自2013年5月27日起至2014年5月26日止在广西九宇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九宇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桂林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黄汉章,男,实习证号20041205110010,自2012年5月27日起至2013年5月26日止在广西金桂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金桂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桂林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文辉,男,实习证号20041308110040,自2013年8月8日起至2014年8月7日止在广西利业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利业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桂林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刘志芳,女,实习证号20041205210007,自2012年5月27日起至2013年5月26日止在广西徐和徐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徐和徐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桂林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张林林,男,实习证号20041209110042,自2012年9月27日起至2013年9月26日止在广西千里目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千里目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桂林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龙夏宜,女,实习证号20041305210023,自2013年5月27日起至2014年5月26日止在广西齐兴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齐兴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桂林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李泽聃,女,实习证号20041008210071,自2010年8月9日起至2011年8月8日止在广西丰鱼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丰鱼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桂林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白俊君,男,实习证号20041208110076,自2012年8月8日起至2013年8月7日止在广西务诚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务诚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桂林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邵慧,女,实习证号20041205210047,自2012年5月8日起至2013年5月7日止在广西同盛吉成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同盛吉成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桂林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李水树,男,实习证号20041005110034,自2010年5月17日起至2011年5月16日止在广西寿阳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寿阳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桂林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陈立明,男,实习证号20041308110041,自2013年8月22日起至2014年8月21日止在广西理邦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理邦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桂林市律师协会。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和广西律师协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工作规则(试行)》有关规定,桂林市律师协会对上述22人提交的有关鉴定材料进行审查,并于2014年11月22日对上述22名实习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和综合评定,拟对上述22名实习人员的实习表现评定为“合格”。现将桂林市律师协会对上述22名同志的考核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天,自2014年11月29日起至2014年12月8日止。
在公示期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需属实名)向桂林市律师协会或广西律师协会反映。
举报电话:0773-2829290/0771-5865220。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