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等9名同志实习期满考核公告?xml:namespace>
(桂林市律师协会,2014. 1 . 2 )
实习律师王建,男,实习证号20041204110036,自2012年4月28日起至2013年4月27日止在广西天湖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天湖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桂林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谭小艳,女,实习证号20041204210022,自2012年4月19日起至2013年4月18日止在广西中纬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中纬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桂林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骆荣富,男,实习证号20041208110080,自2012年8月30日起至2013年8月29日止在广西漓江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漓江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桂林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黄鹏,男,实习证号20041205110055,自2012年5月17日起至2013年5月16日止在广西鹏韵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鹏韵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桂林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周郑红,女,实习证号20041204210039,自2012年4月28日起至2013年4月27日止在广西问答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问答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桂林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杨松华,男,实习证号20041212110091,自2012年12月20日起至2013年12月19日止在广西诚瑞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诚瑞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桂林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陆海波,男,实习证号20041103110008,自2011年3月21日起至2012年3月20日止在广西桑江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桑江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桂林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赵鑫,男,实习证号20041205110052,自2012年5月11日起至2013年5月10日止在广西利业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利业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桂林市律师协会。
实习律师官宇,男,实习证号20041205110063,自2012年5月25日起至2013年5月24日止在广西五和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满一年。广西五和律师事务所认为该同志在实习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对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为合格,并将实习期满的有关鉴定材料提交给桂林市律师协会。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和广西律师协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工作规则(试行)》有关规定,桂林市律师协会对上述9人提交的有关鉴定材料进行审查,并于2013年12月22日对上述9名实习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和综合评定,拟对上述9名实习人员的实习表现评定为“合格”。现将桂林市律师协会对上述9名同志的考核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天,自2014年1月3日起至2014年1月12日止。
在公示期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需属实名)向桂林市律师协会或广西律师协会反映。
举报电话:0773-2829290/0771-5865220。
2014年1月2日